关联交易公告
来源:蓝海银行 发布日期:2026-07-24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行与山东威高医药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达到监管口径下的重大关联交易标准,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6年7月9日,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与威高医药开展供应链业务并签订业务合作协议的议案》。由山东威高医药有限公司提供获客等服务,本行向山东威高医药有限公司支付信息服务费。

二、关联方介绍

山东威高医药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威高西路9-4,注册资本99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吴玓。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等。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为本行正常业务,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的同类交易条件进行,价格及其他交易条款符合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业务,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的同类交易条件进行,价格及其他交易条款符合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告述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本行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服务类关联交易,对本行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特此公告。

蓝海银行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