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蓝海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与威海石岛赤山旅游有限公司的交易达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口径下的重大关联交易标准,现予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威海石岛赤山旅游有限公司7700万元委托贷款的议案》,
2025年1月17日,本行受威海石岛赤山旅游有限公司委托,向借款人荣成海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放7700万元委托贷款,由荣成市财鑫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业务期限为12个月,用途为购买原材料,借款利率4.6 %,委托贷款资金来源于其合法合规拥有并可自主支配的货币资金。
二、关联方介绍
威海石岛赤山旅游有限公司,经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荣成市法华路,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邢利文,经营范围: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等。公司作为本行股东赤山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已被本行认定为关联法人进行管理。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为本行正常业务,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的同类交易条件进行,价格及其他交易条款符合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金额
该笔委托贷款业务属于收费性质的中间业务,本行按照贷款金额7700万元的千分之一收取手续费7.7万元,作为受托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属于服务类关联交易。
五、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业务,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的同类交易条件进行,价格及其他交易条款符合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蓝海银行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