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海银行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公告

2024-10-13

尊敬的蓝海银行客户: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新期待,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我行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政策要求,积极响应自律机制倡议,正在有序推进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体原则

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有序推进存量房贷利率披露调整,充分保障客户合同权利,充分尊重客户选择权,充分满足客户利率调整操作便捷性需求。

二、调整范围

所有已发放的人民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含首套、二套及以上存量房贷。

三、调整规则

(一)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如贷款利率高于LPR-30BP,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30BP(即LPR-30BP)。对于贷款利率等于或低于LPR-30BP的,不作调整。

(二)以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将先转换为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如转换后利率水平高于LPR-30BP,再将加点幅度调整至LPR-30BP。利率转换后不得再转回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

四、调整方式及时间

(一)对于以LPR为定价基准的存量浮动利率房贷,我行将主动调整加点数值,无需借款人申请。我行将提前向借款人致电,对于未提出反对意见的,视作同意批量调整。

(二)对于固定利率存量房贷及以贷款基准利率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将待客户确认调整方式后再进行调整。

我行将于10月31日前完成对银行主动调整和客户已确认调整方式的存量房贷的调整。

五、温馨提示

(一)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相信我行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二)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我行营业厅或400-0631-888。

感谢您长期以来给予我行的信赖和支持!

蓝海银行

202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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