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海银行关于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2024-06-28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行(以下简称“本行”)与威高集团有限公司的交易达到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口径下的重大关联交易标准,应当予以披露。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山东威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亿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2024年6月7日,本行向山东威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贷款2亿元,占本行2024年一季度末资本净额的3.95%,业务期限3年,利率定价7%,由威高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用途为购买原材料,定价及担保条件未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山东威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经济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注册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威高路3号,注册资本616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宋建刚,经营范围:药品生产;检验检测服务;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器械销售;消毒器械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等,公司已纳入本行关联方管理。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为本行正常业务,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的同类交易条件进行,价格及其他交易条款符合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决议和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业务,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的同类交易条件进行,价格及其他交易条款符合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告述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本行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授信业务,对本行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特此公告

蓝海银行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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