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金规〔2026〕2号),现将我行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上限公告如下:
自2026年8月1日起,正常履约情形下,您在我行办理个人贷款所需承担的综合融资成本(年化)不超过24%。该成本已包含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等正常履约情形下的全部息费项目。具体各息费项目的收取方式、收取标准及收取主体,详见《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特别提示:除《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已列明的成本项目外,我行及合作机构不再收取其他任何与贷款相关的息费。)
如您对本行综合融资成本披露有疑问,或在本行办理贷款业务时遇到任何违规收费行为,可通过我行官方客服热线400-0631-888或营业网点进行咨询、反映,我行将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特此公告
蓝海银行
2026年7月31日